中共天津市纪委市监委驻天津农学院纪检监察组
工作职责 概况
驻天津农学院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强化对驻在高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校党委管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对学校机关和二级学院(直属单位)的监督。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监督促进驻在高校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驻在高校开展清廉教育。协助驻在高校党委做好巡察工作,受理驻在高校党的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驻在高校问题线索的处置、审查调查,作出问责决定、提出问责建议等工作,同时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办公电话 |
驻天津农学院纪检监察组 |
办公楼406 |
23786539 |